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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首期行政总厨培训班通知

时间:2013-04-17 09:5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 商饮字〔2013〕第11号 关于举办全国首期行政总厨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餐饮企事业单位: 我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家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职能包括开展商业饮食服务业行业有关活动、行


 


 
 

 

 

 

 

 

 

 

 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
商饮字〔2013〕第11号
                                                    
 
关于举办全国首期行政总厨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餐饮企事业单位:
我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家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职能包括开展商业饮食服务业行业有关活动、行业咨询、人员培训,开展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技术交流、技能竞赛,促进行业发展为更好地推动全国餐饮业的蓬勃发展,进一步加强厨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我国行政总厨、厨师长技能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就业,解决餐饮业多年来行政总厨有岗无证的现象,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决定于2013年6月20日-23日在北京举办全国“ 首期行政总厨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设定的职业要求,授课内容分为以下七大模块:
 1、中国烹饪史与饮食文化
 2、美食与分子厨艺
 3、菜肴设计
 4、厨房管理
 5、成本控制与核算
 6、厨房管理论文的撰写
 7、理论考核论文答辩
一、培训对象
餐饮业中、西厨房行政管理人员;厨房各岗位部门管理人员,现任厨师长及厨房各部门主管;具有国家中、西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餐饮业从业人员。
二、培训及考试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6月20日—23日 (6月20日为报到日)
2、考试时间:6月23日下午
3、培训及考试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证书颁发
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CETTIC职业培训证书,以及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颁发的《全国商务人员职业技能证书》。
四、有关费用
行政总厨:5800元/人,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格审查费、教材费、培训费、考试费、评审费、证书费等。
五、报名条件
申报行政总厨须具备下面条件之一:
1、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一级以上。
2、连续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十年以上。
3、取得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八年以上。
六、报名提交材料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请提交:报名回执表一份;学历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小2寸彩色照片3张(蓝底)。
七、联系方式
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培训处
电话:010-68392504   传真:010-68392587
联系人: 耿艳梅    郑钧
E-Mail: cbppc2000@126.com
八、报名交费方式
银行转账至:
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民航大厦支行
户 名: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
账 号:1102 1001 0400 01961
 
附件:1、申报流程
2、首期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申报流程
一、 申报条件
请参加培训学员参照招生简章所列报名条件进行申报。
二、 填写表格
请参加培训学员填写报名回执表,于6月15日前将回执表传真或通过邮件发送至中心培训处。
三、 提交资料
1、    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一份,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2、    小2寸彩色照片3张(蓝底)。
3、    上述资料须于6月20日前邮寄至中心培训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2504  收件人:王颖
邮编:100834
四、 缴纳费用
请参加培训学员按招生简章要求的交费方式将费用于6月20日前缴纳,汇款底联传真至中心培训处。底联传真务必详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考科目。
传真号:010-68392587   联系人:王颖

 

  
(责任编辑:cbppc.b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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