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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0-02-03 11: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webmaster 点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2006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大力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六年二月六日
 
  附件:
教育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努力实现职业教育的新发展。
  一、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高潮
  1.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职业院校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决定》精神,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高潮,把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决定》和会议精神上来。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职业教育的舆论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有关媒体进一步加大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会议精神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导各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新举措和新经验。适时召开职业教育新闻发布会,组织有关媒体对职业教育进行系列报道。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谋划未来,加快发展
  3.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再学习、再思考、再规划,制定并实施好“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2020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促进职业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认真做好本地区职业教育2006年工作要点和“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召开2006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交流各地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决定》精神的情况,推动各地从实际出发,统筹组织“四大工程”、“四项改革”和“四个计划”的实施。
  4.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扩招100万人。认真总结2005年中职招生工作,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再扩招100万人的任务。中央财政支持的中等职业教育各有关项目都要与各地落实扩招任务、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抓紧推进组织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采取订单培养的方式,通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使他们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教育学业证书。
  5.高等职业教育要切实加强内涵建设。要继续落实《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更新办学理念,科学定位,明确办学方向,突出专业特色。要进一步提高质量, 树立品牌意识。要加大对教学改革的指导力度,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专业设置,积极探索两年制改革,做好试点工作。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不断增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抓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以服务为宗旨,推动“四大工程”的实施
  6.围绕“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继续推进“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拓展专业领域,加强相关专业建设,扩大参与院校的规模。开发中高职煤炭、电子、保安等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制订中高职数控、汽修、计算机、护理、电子、建筑等专业的仪器设备配备标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相关专业技能型人才培训工作;与有关行业联合组织汽修、护理、数控等专业的技能大赛。
  7.围绕“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继续实施国务院六部门“阳光工程”和“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农民工培训。制定《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扬先进,推动地方制订并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努力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着力推广四川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经验和陕西省实施“一网两工程”的经验。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的联系,推动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与国务院三峡办联合开展库区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移民子女职业教育工作。
  8.围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继续实施“教育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程”,面向留在农村的劳动力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教育“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试点工作。紧密结合“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的建设和应用,充分利用“全国农科技网联”和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燎原学校的力量,发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小学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大面积开展培训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9.围绕“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为抓手,大力推进职工教育。继续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先进单位评估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抓好一批行业企业开展职工教育的典型,做好职工教育统计工作。动员组织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积极开展失业人员、转岗人员培训。继续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进一步发挥网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加快推进“终身学习法”立法工作。
  四、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0.制定并印发《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从学科本位向职业能力本位转变。召开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议,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教学领域的“四项改革”。
  11.推进职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中等职业教育要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重点建设500个精品专业点、推出1000门精品课程,评选1500种精品教材,编写100种量大面广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培训的文字和音像教材。启动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一批以培养紧缺人才和积极探索两年制改革为主的精品专业(点)。推动各地和高等职业院校有计划地建设省级和校级精品专业。规范高职教材评价选用机制,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逐步建立精品课程和优质教材网络平台。
  12.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推进“双证制”的实行。推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加强与劳动保障、人事、有关行业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推进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工作。2006年,力争使30%以上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生在考核合格后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共同开发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资格标准体系,建立省级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鉴定认证体系,指导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技能考核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社会化技能证书考试接轨。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直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
  13.大力推动各地和职业院校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制定《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一年、高等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半年提出操作性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每个省份要选择2—3所示范性职业院校作为试点院校,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创建示范性职业院校要把实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和选修制,进行“学分银行”试点。鼓励地方探索和建立大学生跨校选课补贴制度,积极研究与“工学交替”相适应的高职学分认可方案。
  14.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进一步扩大联合招生规模。总结近些年来天津、上海、江苏、广东、浙江等地方与西部地区开展合作办学、联合招生的经验,研究解决跨省、跨市(地)招生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扩大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高的职业院校的跨省招生规模,研究完善跨省招生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东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对口支援计划的实施,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西部地区辐射。
  15.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改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报送工作。推动地方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依托“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普通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和就业服务网络平台要丰富信息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16.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德育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中央8号文件和16号文件,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和高等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实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确定首批100个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组织开展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高职院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探索通过各个教学环节熏陶学生养成严谨、规范、尊重科学的有效途径。要强化高等职业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
  五、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抓好“四个计划”
  17.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的通知》,做好2006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院校的遴选和审定工作,争取在数控技术、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建筑技术、煤矿安全、护理、生物技术应用等专业领域奖励支持300个左右基地建设项目。总结推广实训基地建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发挥实训基地在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的作用。
  18.继续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明确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标准,提出建设规划。推广一批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经验,引导和推动各地进一步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切实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300个左右县级职教中心,努力把它们建设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19.启动“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即“职业教育千百计划”。研究提出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标准,制订遴选和评估办法,推动并指导各地做好本地区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规划。遴选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0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的试点,使这些学校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资源共享等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
  20.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出计划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的制度,研究提出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的措施和办法。继续推进职教师资基地的建设,开展以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骨干教师、紧缺专业师资、农村和中西部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培训项目。继续实施好“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计划”和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制订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专业性的国家“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探索高职师资培养的有效途径。
  六、探索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机制
  21.大力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推动各地各行业在整合和重组职业学校资源的基础上,组建区域性或专业性职教集团,开展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职教集团内同时举办中高职教育的,要按层次分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导和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各地确定一批公办职业学校开展以人事分配制度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
  22.研究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的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企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意见》,研究提出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的办法,研究制定从根本上有利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政策举措。研究规范和解决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和“3+2”办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控制规模,严格质量管理。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全面推进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
  23.加快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与财政部研究制定《关于对中等职业教育家庭贫困学生开展资助工作的意见》,提出2006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家庭贫困学生助学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和推动地方和职业院校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助学工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家庭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要覆盖高等职业院校。
  24.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切实负起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业教育的责任。加强与发展改革委、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25.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优秀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逐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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